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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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住他们家了。除了没有一次性拖鞋其他都好。早饭最不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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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堂和前台工作人员很有礼貌。房间干净整洁,也比较大,布置得很温馨,很舒服,位置非常棒。酒店设施总体上还是可以的。非常非常满意的一次入住体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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脏、乱、差,设备陈旧不说,房间里卫生也很差,打开抽屉,发现有一个带血的护垫,由于太晚看到,就没有叫服务员了,第二天早上一早,被搞卫生的阿姨吵醒,隔音太差,阿姨们声音也太大了,希望经过培训后再上岗!楼梯上有地毯,又在地毯上铺了一层白色床单,不知道什么意思,看上去就像办丧事的感觉,恐怖及了!